广东广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系统建设项目(二期))更正/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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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庭审直播系统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文件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即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个月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近**个月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天,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资料将作为项目的档案资料保存。评审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报名及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杜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楼联系人:陈颖超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号联系人:吴志军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发布人:广东省******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