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那曲地区2017年尼玛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本项目经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ZB-NQ-******* 。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二、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项目业主)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年尼玛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尼玛县县城实施时间***日历天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硬化***平方米等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其他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招标内容: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硬化***平方米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工程发包价:*******元;(*)投标保证金要求:******.**元。四、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具备该项目的西藏自治区建筑业投标备案证;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带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号和藏建市管【****】**号文件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八、随机抽取中标人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年*月 ** 日**时**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九、其他说明事项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随机抽取活动。十、其他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随机抽取中标人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办发【****】**号)规定要求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锦地广场*区*楼***号邮编:******联系人:候先生电话:***********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