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阳江市公安局通信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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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阳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阳江市公安局通信指挥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通信指挥车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内容交货期采购预算阳江市公安局通信指挥车采购合同生效后***天内中标人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项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交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各零配件收费标准,作为保修期后更换零配件的收费依据。人民币*******元备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须采购本国货物产品。六、供应商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指挥车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格条件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 ******(详细地址:(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号城投大厦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号城投大厦十楼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号城投大厦十楼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吴工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房自编**单元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三)采购人:阳江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三路**号联系人:冯能云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