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河溪坝棚户区改造项目(2号地[8月]块)给水主管道及水表安装工程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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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溪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号地[*月]块)给水主管道及水表安装工程*月*日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河溪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号地块)给水主管道及水表安装工程招 标 ******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遵义市汇川区沈阳路)第一中标候选人遵******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胡 斌总 分**.**报 价*******.**元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胡 洪总 分**.**报 价*******.**元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王 勋总 分**.**报 价*******.**元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db:地域]贵州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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