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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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谈判邀请函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鄂******(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公务车(*.*T)。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鄂******(鄂州市凤凰街办莲花村六组*-**,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第*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分(北京时间)递交至鄂******(鄂州市凤凰街办莲花村六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是鄂******(鄂州市凤凰街办莲花村六组*-**)。
六、投标保证金
*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年*月**日*:**分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鄂******投标保证金专户。
单位名称:鄂******
开户行:中国******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户:******************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联系人:朱钰
电 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鄂******
地址:鄂州市凤凰街办莲花村六组*-**
联系人:小熊
电话:****-*******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