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机构组织关于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烘干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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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烘干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采购单位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区域衢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成交日期****年**月**日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朝军、毛广明、朱小清、姜爱英、余文卿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单位地址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幢综合楼B座***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烘干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ZJZK****ZFCG***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七.定标/成交日期:****-**-**八.中标/成交结果:标项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总价/优惠率备注*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烘干服务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江******详见招标文件项********元无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叶朝军、毛广明、朱小清、姜爱英、余文卿十.其它事项: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个工作日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投标人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王日宝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江山市峡口镇同桥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郑雄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幢综合楼B座***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夏科长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江山市财政局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