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朝阳川镇柳新村幸福大院与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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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川镇柳新村幸福大院与环境整治工程品目采购单位延吉市朝阳川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号)。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光春、李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延吉市朝阳川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延吉市朝阳川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延吉市人民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朝阳川镇柳新村幸福大院与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JY****-SG****.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朝阳川镇柳新村幸福大院与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延吉市朝阳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朝阳川镇柳新村幸福大院与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招标范围:建筑、水暖、电气、市政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个。*)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朝阳川镇柳新村*)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购买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费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至******的基本帐户中(未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出的招标文件费,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延吉支行账号:**** **** **** **** ****联系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每套***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到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款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联系人:张诗琪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边日报、延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吉市朝阳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延吉市朝阳川镇联系人:沈慧英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楼)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号联系人:金成学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号****联系人:赵光春、李平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