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关于示范区货运车辆超限电子自动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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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委托,就示范区货运车辆超限电子自动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示范区货运车辆超限电子自动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焦示公开采购-****-**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公告: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包含石英式动态汽车衡,并出具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 ** 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单位提交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节假日除外)前到达指定帐户,逾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 现更正为: (一)招标公告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包含石英式动态汽车衡,并出具国家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单位提交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时(节假日除外)前到达指定帐户,逾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取消:*.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增加信息: 第五章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非现场执法系统配置清单 一、高速动态称重设备:增加下述要求:在*公里/小时到道路允许的最高行车时速范围内的各种不同车速下,首次检定误差范围应≤±*%,使用中误差应≤±**%;系统能处理车辆跨车道、压缝、并行、跟车、溜边、走S等异常过车行为;并能够从技术上避免因跳秤、停停走走、蹲秤、冲秤等异常过车方式造成对超限车辆的误检。载荷能力(单轴)≥**T;过载能力(单轴)≥***%;输出信息:日期和时间、车速、车轴重量、轮重、轴重、轴组重、总重、车道号、行驶方向、数据记录序号、标准当量轴次、违例类型代码、车辆加速度、车辆间隔时间(毫秒)等;通过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计量检定,并获取计量检定证书。称重仪表在线显示各车道通行的被检测车辆的轴重、总重、车型和速度等数据,并可防止人为篡改计量参数。 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四、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神州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楼 六、监督单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