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第11号)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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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地块编号出让面积(㎡)土地座落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建筑密度拍卖(挂牌)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投资强度****年工**号*****新昌工业园区****-*号地块工业用地***.******.***%-**%********不小于***万元/亩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年工**号准入行业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参拍企业的新投入项目属于新政发[****]**号文件《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重点工业项目,参拍企业资格须经县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会商领导小组审查,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审查。*、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土地使用条件: ****年工**号土地使用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委〔****〕**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三、报名有关事宜*、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号,客运东站边)。*、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下午*:**-*:**。*、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拍卖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下午*:**止,挂牌起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号,客运东站边)。*、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②、******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③、******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④******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VA*****);*、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cn咨询电话: 县国土资源局 ****-******** ********新昌工业园区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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