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捌月]青溪新城道路保洁的预中标结果公示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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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淳安千岛湖******关于[捌月]青溪新城道路保洁的预中标结果公示*月**日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二.采购项目名称:青溪新城道路保洁三.采购项目编号:CAMR[****]***号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七.预中标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序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标项内容 拟中标供应商 价格(元) 备注 * 青溪新城(睦州大道、鼓山大道、珍珠大道等)道路、侧石、人行道等全方位保洁,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年 ****** ********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汪秉权、童道琴、钱雅珍、娄金霞、汪衍伟、童国强、胡钊龙九.其它事项:*、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从预成交公告发出后,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退还至投标单位帐户。预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千岛湖******地点:千岛湖镇新安大街**号四楼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传真:****-********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查看原公告 ? 来源: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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