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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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河南******受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的委托,于****年*月**日上午*:**整在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对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论证,现根据规定进行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大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大屏及配套设备。*.预算金额:**.**万元。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系河南省农业******签订的"蓝天卫士"监控系统联合推广应用战略合作项目,须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根据此项目前期已由中国******南阳分公司承建和运行,为确保项目具有连续服务和设备无缝对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国******南阳分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四、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五、论证专家名单:专家一:姓名:杜恒工作单位:河南工院技术职称:副教授专家二:姓名:冉志海工作单位:南阳市水利局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专家三:姓名:谢非工作单位: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六、本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七、联系事项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延光路**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南阳市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局河南**********年*月**日专家论证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