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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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条件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安县******。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项目地点:湖南省东安县;*.* 建设规模:*.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三条道路的两侧建筑物进行亮化达到**%以上。*. 东安大道、建设路、同心路三条道路两侧所有建筑物的空调装饰、门头广告进行改造;三条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商业广告进行整改或拆除;三条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墙面改造视建筑物具体情况而定,节点位置建筑物墙面破旧不堪的进行立面改造,新的、好的墙面无需改造。总投资金额约为****万元;*.* 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代理服务金额:上限值*万元*.*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专职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不少于三人并在有效期内)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东安县招标办会议室(县住建局四楼)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安县招标办会议室(县住建局四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格证书、人员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料装袋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申请人。*.*未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未按*.*款递交原件资料、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安县******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