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卡斯镇2016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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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卡斯镇****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品目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活牲畜/猪采购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评审专家名单鲁绍荣、王文庶、张晓梅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昌宁县卡斯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东升******代理机构地址隆阳区象山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卡斯镇****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中标(成交)公示采购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杨先生)地址昌宁县卡斯镇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联系电话***********(李先生)地址隆阳区象山路**号采购项目名称卡斯镇****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能繁母猪养殖项目项目编号保招代[****]***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内容能繁母猪采购采购预算******.**元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鲁绍荣、王文庶、张晓梅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元)第一中标候选************.**第二中标候选人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普通合伙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楚雄************.**备注*、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人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到保山市东升******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人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据到保山市东升******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采购人意见同意发布中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