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家圩村茶家浜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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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家圩村茶家浜环境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资格评审标准”更正如下:(一)具备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具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三)具备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具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审查原件,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及注册单位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投标人名称是否一致,注册资格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注: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六)具备“三类人员”安全证书(A、B、C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是否一致、人员类别和数量等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是否具备有效的任命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证还须审查原件;(七)企业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注:以投标截止时嘉兴市建委管方网站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八)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和第***.******.***项中任何一种情形;(九)满足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除上述内容更正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如有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公告的发布对编标有影响的请于****年**月**日**:**时前将意见发送至*********@qq.com。届时如无投标人提出任何意见的,则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不变,网上也不再另行通知。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家圩村村民委员会嘉****** 二〇一七年八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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