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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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满*个月支付项目款的**%。*.项目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区,监控摄像头安装具体位置待中标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后下发。*.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及技术要求中的工程内容“治安监控立杆的安装、卡口监控立杆的安装、摄像机支架的安装,监控摄像机的安装调试,摄像机取电安装,设备的传输链路。”内容变更为“治安监控立杆的安装、卡口监控立杆的安装、摄像机支架的安装,监控摄像机的安装调试,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摄像机取电安装,监控设备的传输链路等。”*.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及技术要求中增加“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完整性,要求本期设备对净月高新区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兼容,本期监控摄像头要求全部接入回传净月高新区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内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详细要求中第*条**款的“为统一运维管理,该产品需和统一管理平台为同一品牌。”内容更改为“为统一运维管理,该产品需和统一管理平台为完全兼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该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