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17年度鼓楼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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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委发[****]**号)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现发布****年度鼓楼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一、申报条件(一)****年*月*日(含)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二)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万元(含技术入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三)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中国制造****南京市实施方案》中的七大类**个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商贸商务、航运物流、文化旅游、软件信息、智力服务、健康服务、金融服务等符合鼓楼区重点发展方向的科技产业领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已入选本计划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的;*、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申报人属于本计划入选者的团队成员的;*、申报人在其他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次的;*、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三、扶持政策(一)通过区级遴选认定,并按要求在鼓楼区注册落户正常营业的,给予不少于**万元资助资金;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万元资助资金;(二)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平方米左右创业场所和***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三)定期对人才企业进行年监测评估,评估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提供不超过***平方米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四)根据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获得社会风险投资及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可******等机构可按不高于社会风投机构首轮投资总额**%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万元;(五)对符合鼓楼区区位发展布局及重点发展方向的自主创新产品,鼓励支持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和推广应用。四、申报办法和工作程序(一)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二)申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周五)**:**。(三)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申报网站(***.******.***.c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四)咨询电话:***-********南京市鼓楼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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