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等3个项目财务(投资)监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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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等*个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事务中心行政区域浦东新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蕾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潍坊路***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等*个项目财务(投资)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以上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满三年以上(非本市财政部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还需具备本市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财建[****]*号)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投标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多于两家。投标******为主办方,并只能使用主办方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登录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等*个项目财务(投资)监理*、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预算编号:**-**-js***,**-**-js***,**-**-js****、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内容为财务(投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分为*个包件,包件一: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预算金额***万元;包件二: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群艺馆建设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预算金额***万元;包件三:浦东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预算金额***万元。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报名,但只能中*个包件。(中标顺序依次为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群艺馆建设工程财务(投资)监理、浦东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新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若投标人在前标中排名第一,则电子采购平台自动将其不列入后续标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晚于投标截止前*年的,需另行提供前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招标二部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建设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金桥路****弄*号 地址:潍坊路***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烨 联系人:潘蕾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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