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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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受隆林各******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二、采购编号:GXBSZC****-G*-***-GXXMGL;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五、中标公告时间:****年*月**日(一个工作日);六、中标结果:中标信息中标人******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整(*******.**元)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中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号广西气象局办公楼第***号房七、评标小组成员:林石、覃世和、蒋东成、何伟贤、韦绍兴八、招标人:隆林各******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十、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招标单位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十一、说明:*、投标人如果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设工程******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建设工程******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设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质疑电话:****-*******,联系人:李工*、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质疑人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必须为原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十二、网站查询: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zbw/index.js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招标人:隆林各******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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