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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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各相关供应商:我中心组织的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服务项目(编号:Z****************)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到****年*月**日下午*:**时,询问及答疑截止时间,共收到询问及质疑函一份,经采购单位核实确认,并经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现就疑问内容答复如下:一、答疑内容*、关于“采购人付费方式按季度支付费用”问题据招标文件介绍:本次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我们询问:财政给该项目物业费用是否也是按季度拨款,如果确实为按季度拨款,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是否有拖欠款嫌凝,因其物业费用**%以上为支付员工工资,法院工作人员工资也是按季度发放吗)。答:没有相关政策不允许按季度支付物业费。*、关于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缴纳问题我们询问:一是因本次招标为物业项目(并非生产性项目,其整体费用不高(年度项目最高限价**.*万元),利润微乎其微;二是其物业费用的主要用途为支付员工工资、采购物耗用品及支付税金等,加之采购人按季度拨款,供应商实际将垫付**余万元,几乎是最高限价**.*万元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让供应商长达一年垫付**余万元,是否合理。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及《迁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条:“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违约和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的规定,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合法。*、关于供应商提供厕所手纸、洗手液问题我们询问据了解该法院工作人员有***多人,加之外来人员,法院每天将有***人以上。因人多每天厕所手纸、洗手液用量也将很大(年约*万元),这笔费用全部要供应商承担,物业费用将超最高限价,我们认为不合理。答:原来采购预算及绩效评审价格(最高限价),已经包含此部分费用,不作调整。*、关于招标文件和合同模板中存在“霸王”条款问题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模板后,发现字里行间存在着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平等言词,许多内容都是强调“供应商若做不到或是处罚或是罚款”(金额每次处罚少者***元,多者上万元),反过来对供应商没有任何信任、理解和激励的内容,没有体现人性化,有歧视供应商的嫌疑。物业合作中采购人与供应商是双方合作、平等关系,应相互信任、支持和督促多双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履行约定,达到共同双赢。答:这些条款只是制约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存在违约行为,就不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二、变更内容竞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至*:**,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将被拒绝。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会时间:****年**月**日上午*:**。地 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房间)。变更为:竞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至*:**,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将被拒绝。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会时间:****年**月**日上午*:**。地 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房间)。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澄清、变更、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延期询价时间等情况,将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