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中共包头市九原区委宣传部关于部分老旧小区楼道墙体清理粉刷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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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共包头市九原区委宣传部关于部分老旧小区楼道墙体清理粉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在包头市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九原区宣传部采购人地址:党政大楼采购人联系人:王帅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康乐小区**号底店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行包头分行项目负责人:李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呼和浩******呼和浩特市公园西路塞宝大厦*号楼*单元***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李维元 杨志坚 谢慧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宣传部、包头市******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