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兴检验站用房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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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兴检验站用房租赁项目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采购单位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行政区域湖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采购单位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安吉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附件:附件******_附件.zip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二.单一来源编号:HZHC-(采)*******三.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兴检验站用房租赁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兴检验站用房租赁项目*年**万元/年//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为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服务众创,进一步提高检验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特种设备检验服务,我院特设立了长兴检验站。为满足检验办公需要,拟将******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号的办公用房,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年限*年,每年租金约**万元,总预算约**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相关规定,申请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号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邓炳昌/湖州市公安局钱冰/湖州市妇幼保健院薛采芳/湖州师范学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论证专家组对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长兴检验站用房租赁项目的招标内容及性质进行审核后,一致同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联系人:阮主任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安吉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张国华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号附件信息:附件.zi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