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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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执行车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采购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马塍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附件:附件******_QQ图片**************.jpg附件******_Image****.PDF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三.采购项目名称:执行车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执行车**辆***(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和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执行执勤车是法院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及司法安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方便现场执行、指挥调度,并能与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实时信息传输,而一般的车辆并不具备这些功能。所以,采购高品质的新型法院执行车辆,除了能降低人民法院的用车成本,同时,也将大大改善省内执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状况,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社会稳定。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号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傅顺工******赵文翼高级工程师浙江省国家安全厅经千周行装副处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人民法院执行特种车辆,要求有现场执行指挥、调度、取证、音频、视频实况传送。警务人员现场单兵对接等系统功能,也要有暂时押解被拘留人功能。并且能够集成设备、不占车内原有空间,实现移动执法,执行指挥、监控静动态图文传输等工作流程的一体化管理系统。根据这些要求,现工信部公布的TLH****XZX执行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且公告目录中只有唯一一款符合法院工作要求的车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沈益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马塍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冯华/马瑞敏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QQ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