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吉县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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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SJ***-***、项目名称:吉县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设计)*、招 标 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建设规模:吉县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南起污水处理厂,北至十里河桥,沿河道铺设污水管网,河道总长**公里,分为十里河桥段至小府桥及一中桥至污水处理厂段。十里河桥至小府桥段在河道两侧分别敷设钢筋混凝土管与原有污水管网衔接,其中敷设DN***钢筋砼管****米,敷设DN****钢筋混凝土管****米,砌筑污水检查井***座,二道河桥至小府桥新建箱涵(*.*m**.*m)***米与原有箱涵衔接。一中至污水处理厂段,修复原有箱涵(*.*m**.*m)**米,敷设DN***钢筋混凝土管***米,敷设DN****钢筋混凝土管****米,最终汇聚到DN****钢筋砼管****m,砌筑污水检查井***座。*、招标范围:吉县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中 标 人: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中标价:******元(大写:陆拾万元整)设计周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项目负责人:张雅军**.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投诉受理单位:吉县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下午**:**-**:**。投诉电话:***********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