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省道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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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澄清公告(STZX(P)-****-****-B**) 各投标单位:*、省道***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原招标文件P**页“评审方法前附表”财务及资信评审第*项内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得*分,≤**%且>**%得*分,≤**%得*分。(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现将此项修正为:*、企业****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得*分,≤**%且>**%得*分,≤**%得*分。(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澄清时间不足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本次修正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无影响,故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招标单位: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