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木制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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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询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确[****]***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木制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木制品采购项目(RTZF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一批木制品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发售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号金鑫大厦九楼)*、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七、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年*月*日下午**时**分******大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号金鑫大厦九楼)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年*月*日下午**时**分******大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号金鑫大厦九楼)十、投标保证金(元):壹仟壹佰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开户银行及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十一、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宝春;联系电话:****-******** 传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