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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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KLZCGK****-**#三、采购项目情况:包号服务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一个包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投标时按要求提供);(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三)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叁级(含)以上资质;(四)拟报项目经理需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六)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到业务发生地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或现场查询,可登陆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址:http://www. ***.******.***.cn/,进入网站后选择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电话:****-*******)**万元/年四、服务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中的一级标准服务。五、服务期限:*年。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东营市东城南一路***号)*.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报项目经理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售价: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地 址:垦利区城振兴路 ** 号联 系 人:尉主任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地 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号 联 系 人:刘先生报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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