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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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宁海县规划局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三、项目编号:NHZFCG-D*******四、采购项目内容:宁海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详见采购需求)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海县规划设计院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七、响应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八、申请理由:*.《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中要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需明确*家测绘成果管理的服务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整合等工作都要求做到实时更新。县规划设计院是县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配备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达到实时更新的工作要求。*.地理信息数据很多属于涉密数据,省、市测绘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需在局域网内运行,其他单位不能满足网络环境要求。*.县规划设计院一直在参与我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数据采集、数据更新等工作,在平台的运行维护方面有着一定的经验,对省、市平台的衔接方面也相对较为顺畅。为此,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宁海县规划设计院为我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单位。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十、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年*月*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海县规划局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南东路*号联系人:丁小陆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六楼联系人:高凤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