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汉川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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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汉川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川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万元。财政端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产品**万元;人行端电子凭证和电子印章系统产品**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万元。 四、拟选择釆取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与人民银行总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部署原则,财政部、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的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产品实施均由北京中科******承担。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由******实施。 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政府釆购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小项的规定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该顶目国家市-县四级一致性和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对等部署,拟选择北京中科******为本项目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产品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本顶目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五、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根据鄂财库发[****]**号文件“县区财政可以参考市州本级釆购方式,属于单一来源釆购的,可以借鉴市州本级单一来源论证结果,不再进行论证”的规定,汉川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升级改造顶目借鉴使用《孝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升级改造软件实施顶目单一来源政府釆购方式的论证意见》(论证专家:沈平、 张伟,車军) 六、拟成交价格:拟成交价:**万元 七、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供应商对拟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釆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釆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 九、公示期限: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现对社会公告,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汉川市财政局。公示期间拟选择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资料到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地点:汉川市霍城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十一、谈判地点: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汉川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