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河沥片区民办幼儿园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三次招标)澄清答疑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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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受采购人委托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河沥片区民办幼儿园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澄清答疑补充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NGS-CG-GK-****-***二、采购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澄清答疑补充公告内容:*、关于疑问:“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一致的银行保函”只是复审中的评分项而不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可以不提供?的问题答:可以不提供。*、关于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而本工程总投资约****万元,需要提供***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此项规定是否不妥?的问题答:本次招标为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招标,并无具体合同额。此项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四、补充公告发布媒介:宁国市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五、联系方式如下:采购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津河西路城市家园*栋****室交易服务平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号(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特此函告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