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朱桥乡浑水村四甲中心村建设工程(二次招标)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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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朱桥乡浑水村四甲中心村建设工程(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XZQ-GC-GK-****-***),其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一、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第**条处的“履约保证金”原编列内容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金额的**%,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二、第三章“评表办法“中“*. 否决其投标的情形”处“(*)投标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预留金)等招标人部分的费用或暂估价的。”表述,现修改为:“(*)投标报价中变更暂列金额(或预留金)等招标人部分的费用或暂估价或暂定综合价的。”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浑水村民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