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曹县2017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公共服务检测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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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公共服务检测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菏泽分公司受曹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曹县****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公共服务检测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招标人:曹县农业局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分公司三、项目名称:曹县****年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公共服务检测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四、项目编号:HZHTZC-*****五、招标内容:气相色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纤维测定仪、生物安全柜、显微镜等。(具体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内有实验室仪器;*、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气相色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七、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气相色谱仪、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曹县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米路北公园天下内)一楼报名室报名。(*)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九、联系人方式:*、招 标 人:曹县农业局联 系 人:徐站长联系方式:****-*******地 址:曹县珠江路东段*、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分公司联 系 人: 史女士 联系方式:****-******* ***********邮 箱:hezehengtian@***.com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号经典国际大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