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监理)江明路(郁江西道—丽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津建交市监理[201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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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市监理[****]*****、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明路(郁江西道—丽江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道路****** ,建设资金为 ****.****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通盛市政****** 受 天津城市道路******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江明路(郁江西道-丽江道)道路及配套工程,全长***米,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投资为****.**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江明路(郁江西道-丽江道)监理工程:全长***米,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工程,燃气为中压管道,最大供气规模大于*****立方米/年。投资为****.**万元。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保修阶段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城市园林)甲级 , 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 安全总监各*名,且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名。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 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 标资格的IC卡。*、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 报名。*.*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一号***室 获取文件。*.*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文件不接受邮购。招 标 人:天津城市道路******(公章)法定代表人:宋振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一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晨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通盛市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刘超(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一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段建华
电话:********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增*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