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泗县瓦坊乡应宅村亮化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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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泗县瓦坊乡应宅村亮化工程品目采购单位泗县瓦坊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成交日期****年**月**日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无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荣连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泗县瓦坊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泗县瓦坊乡应宅村亮化工程二次项目编号:SXZBCG-G****-***项目分包(标段):不分包,预算:**万元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成交人:扬******成交金额:******.**元整评审专家成员名单:邓泽林(随机抽取)、巩开明(随机抽取)、陈朋(随机抽取)采购人:泗县瓦坊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盛主任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二部,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安徽欣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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