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印江县2016年、2017年(板溪镇、朗溪镇、缠溪镇、紫薇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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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编号:DNTR-****-**工程项目印江县****年、****年(板溪镇、朗溪镇、缠溪镇、紫薇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王洪强 报价:***.******万元 总分:**.***分第二中标候****** 项目经理:旷永超 报价:***.******万元总分:**.**分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 项目经理:寇启峰 报价:***.******万元总分:**.**分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 示 说 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相关请求及主张;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O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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