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延吉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系统升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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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延吉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系统升级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延吉市财政局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春英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延吉市财政局采购单位地址延吉市天池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张春英代理机构地址延吉市天池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延吉市财政局拟对“延吉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系统升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采购前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人:延吉市财政局;*、采购项目名称:延吉市财政局部门系统升级项目;*、采购项目内容:部门系统升级,预算金额**.**万元。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服务期限:系统上线后一年。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部门预算软件系统是基于******开发和改造,知识产权属于******。因此,我局在系统改造和升级的时候,需要向******购买相关服务,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此,延吉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聘请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专家对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认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唯一供应商”的标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号院**号楼E座*、*、*层五、专家论证意见及详细信息*、论证意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六、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七、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第一条“采购项目内容”中的详细资料,以确保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八、超过公示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公示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一条“采购项目内容”中的详细资料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受。九、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报告延吉市财政局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十、本公告在以下范围内公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延吉市财政局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春英 联系电话:****-*******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附件: 专家论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