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2017第十届《石榴花之春》文化旅游交流活动赴韩国晋州策划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陕******受西安广播电视台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第十届《石榴花之春》文化旅游交流活动赴韩国晋州策划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第十届《石榴花之春》文化旅游交流活动赴韩国晋州策划制作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ZJ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广播电视台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西路**号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联系人:翟 工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丝绸之路中外文化旅游交流,我台定于****年**月赴韩国晋州举办的第十届中韩“石榴花之春”文化交流活动。届时,恰逢韩国晋州“市民节”“流灯节”,对推动西安与晋州、提升“石榴花之春”活动的交流品质更有益处。为保证《石榴花之春》赴韩期间的演出任务圆满完成,特对负责此次赴韩演出活动(交流活动演出团成员**人)的往返行程、在韩期间的吃住行安排的旅行社进行竞争性磋商。(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万元*、项目性质:财政拨款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须包含出境旅游);*、 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日止,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间同发售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八、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下午**:**;*、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 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账 号:**** **** **** ***** 陕******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