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关于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的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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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的委托,就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招标编号:HNWXLY(****)***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公建【****】***号三、评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明德小学校内,建设内容: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预算控制金额:*******.**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工 期:***日历天。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五、评标日期及地点: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信诚、张宝龙、易莉、刘乐玲、徐会超七、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地址:第一中标候选人:洛******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牡丹桥下东侧建材市场*号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马鹏飞 注册编号: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内南楼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秦朋 注册编号:豫************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阳城大道摩根国际**楼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周振 注册编号:豫************八、公示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公示期:*日十、公示期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十一、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招 标 人: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偃师市高龙镇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邮 箱:hnwx***@***.com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楼***室十三、附: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 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 招标文件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