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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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招标单位
信******工程名称
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建设规模
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位于信宜市市区内,与国道***线穿城段重合,北接南环岛,南至包茂高速出口,道路设计桩号为:K****+***.***~K****+***。道路总长约*.*** km。本项目采用城市道路主干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Km/h,双向六车道。招标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人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
承诺工期
***个日历天人员资格要求
姓名
注册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
专业类别
技术职称项目经理
杨华
豫************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朱宏洲
B***********
市政工程
高级工程师质量安全承诺
达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现行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合格或以上中标候选人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杨华
豫************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向宗幸
湘************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
********.**
**.**
陈彬
粤************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时间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信******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号*楼 联系人:颜生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 信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宜市国税局十二楼 电话:*******) 信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办公楼四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