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弘和-FC2017-05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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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弘和-FC****-***)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关于丰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弘和-FC****-***)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受丰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丰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厂)商前来参加。一、招标内容:项目名称:丰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弘和-FC****-***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技术参数要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项***万(其中**万为固定运维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软件、“硬件配置需求清单”中主要硬件设备(即服务器、存储系统、黑烟车抓拍设备)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原件现场核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注:*、为了保证环检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以防作弊和垄断,生产环检线检测设备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次平台项目的投标工作。若参与投标,作废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保证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投标保证金:叁万捌仟元整(*****元),****年**月**日**:**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四、投标须知*、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为: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④信用中国网站资信截图(盖投标人原色公章);⑤投标人必须提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软件、“硬件配置需求清单”中主要硬件设备(即服务器、存储系统、黑烟车抓拍设备)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原件;⑥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月**日下午**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七、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一式捌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丙、丰城市财政局、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丰城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 王先生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国贸*楼对面九、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电子招标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cn/)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年*月**日章验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