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灵寿县2017年创建文明县城公益展牌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灵寿县****年创建文明县城公益站牌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张琦琦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灵寿县委宣传部采购人地址:灵寿县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注: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灵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