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麻池镇白云路与旧南绕城公路交叉口环境整治工程设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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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麻池镇白云路与旧南绕城公路交叉口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上;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师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采购人名称: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九原区麻池镇采购人联系人:孙林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西友谊大街支项目负责人:苏纪军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招标公告.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李凤慧 张鹏祺 孙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