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厨房设备项目的补充通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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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采购单位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隆******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LH****-G-***号厨房设备项目补充通知(*)做如下变更: *.将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二)技术、资格分(最高为**分): (*)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环保节能性比较:(最高得*分)*.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企业得*分,获得市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企业得*分,获得县区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企业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最高得*分” 现修改为:“第七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二)技术、资格分(最高为**分):(*)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环保节能性比较:(最高得*分)*.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认定的荣誉(或证书)得*分,获得市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认定的荣誉(或证书)得*分,获得县区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认定的荣誉(或证书)得*分;【注:同类证书以最优参与评分,不得累计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的不得分)】最高得*分”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及原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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