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0FG0900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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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FG*****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租赁服务期(*)租赁***个警务应用语音流量通信服务套餐(配套双系统警务安全终端)(*)移动终端管理平台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注:*、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投标的,必******授权;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号*楼(建设银行楼上)***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号*楼(建设银行楼上)***室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号*楼(建设银行楼上)***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号*楼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号*楼(建设银行楼上)***室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附件:*、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移动警务通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