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泾阳县23所学校门前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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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所学校门前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受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所学校门前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所学校门前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设施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JDXZB*****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泾阳县金柳北街中段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号锦绣华庭****室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内容: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设施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项目用途:自用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项目预算:***.*万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陕西*******、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谢绝邮购。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建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 号:***** ***** **** *****陕西**********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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