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及视频监控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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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乡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安局智能卡口及视频监控点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新县交代【****】***号三、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四、采购内容要求:智能卡口及监控点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能将视频信息传输至本局及上级公安机关卡口平台。质量要求:合格预算金额:**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财政部财库【****】***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或信用中国(***.******.***.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公章);*、供应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两项中的任一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七、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八、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西*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米路南)九、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西*楼第二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米路南)十一、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新乡县金融路与中央大道交叉口东***米商务中心*号楼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号十二、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 新乡县监察局****-*******新乡县审计局*********** 新乡县检察院****-*******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新乡县公安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