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编号:CXFSCG2017243)慈溪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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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慈溪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城河办公室”)的委托,就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合作伙伴。欢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CXFSCG*******二、项目概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选社会资本将与政府方出资代******(以下简称“******”)******,********%股权,*******%股权。*、在《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经慈溪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前提下,新城河办公室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草签《PPP******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新城河办公室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规模: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调研,本项目总投资约**.**亿元,其中建安费用为*****.***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预备费****.**万元,前期费用*****万元(其中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一期工程项目*****万元,新城河区块(旧城)一期改造项目*****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万元。*、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负责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PPP合作期为十八(**)年[包括建设期三(*)年和运营期十五(**)年]。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三、招标控制价增量可用性服务费上限为****万元/年,存量可用性服务费及征地拆迁年金央行*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浮动率上限为上浮**%,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为****.**万元/年。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或本项目资格预审未通过或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活动,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招标文件售价(元):***元(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号万银国际****;*、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公章(格式自拟);(*)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则盖牵头方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七、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楼)。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九、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楼)。十、评审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十一、评审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十二、其他*、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本投标人须知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新城河办公室。*、联系方式采购人:慈溪市新城河建设办公室办公地址:慈溪市开发大道****号(蓝海湾商务大厦三楼)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号万银国际****联系人:倪先生、龙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