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 (GXLJ-G2017-H173)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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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专用设备采购 (编号:GXLJ-G****-H***)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K全景摄像机*台、云存储系统管理软件*套、云存储管理服务器*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日期:接中标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合同。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网)四、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开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幸福、张爽英、傅明伟、许涛、陈锋。采购人代表:劳晓启。五、评标结果: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中标供应商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号中标金额:壹佰贰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及电话:小劳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号奥林财富*号楼**层项目联系人:滕工 电话:****-******* 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