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重Ⅱ)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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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重Ⅱ)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JNJY****-H***(重Ⅱ)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重Ⅱ)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号自治区总工会宿舍楼****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壹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钟威、杜芳、高瑛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文新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韦福丹***********五、监督部门:江南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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