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设备(治安防控中心、刑侦实战中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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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蓝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设备(治安防控中心、刑侦实战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蓝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设备(治安防控中心、刑侦实战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编号:HNMXZB-YZ-****-*****、政府采购计划:蓝政采计[****]**号*、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元,超过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于有效期内),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经采购单位盖章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主要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及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有投标意向的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三楼*楼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从网******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盖章后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上午 * 时 ** 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送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联系方式:采 购 人:蓝山县公安局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环城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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