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高耗能行业或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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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耗能行业或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高耗能行业或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项目 项目编号:****FACJ**** 财政编号:RWHF****-****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延安路**号国家质检中心大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肆万柒仟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安徽省高耗能行业或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范志远,殷俊峰,张俊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人:范志远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晓明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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